剛收到遠從新加坡寄來聲援彩虹居住正義的信噢!
台中的彩虹天堂在社區管理委員會以不歡迎同志的歧視下被迫搬遷。彩虹天堂行文台中市都發局,盼望台中市府介入,無奈台中市都發局回文推諉,並不願主動介入此案件。
社區公約已違反台灣憲法保障的平等全與居住自由。在台灣憲法保障下,人人均有居住自由,並不應其性傾向與性別認同而受歧視。而台中市政府不願主動介入處理,更違反已國內法化的兩國際公約下,政府所必須盡一切方法保障人民權益,跟提供人權侵害案件救濟措施的積極義務。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二條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一條第一款均保障人民的居住自由與反對不公平的強制搬遷。而由聯合國專家與國際人權法學者定議的《日惹原則》,是聯合國首部將國際人權法應用於性傾向與性別認同的原則。《日惹原則》第十五條:「每個人都有權獲得適當的住房,包括有權享受保護免遭驅逐,不受基於性傾向或性同的歧視。」第二十八條更指出,基於性傾向與性別認同的人權歧視案件都應有獲得有效賠償跟救濟的權利。
此案件已經引起許多國際組織的注意,包含世界最大的同志團體國際同志協會(ILGA)、國際同志協會亞太區域(ILGA-Asia)、亞太男性健康聯盟(APCOM)、與亞洲已開發國家多元情慾網絡(DAN,會員國有日本、南韓、台灣、香港跟新加坡)等國際團體紛紛表達關切。並願意主動發起聲援此案的國際串連。而台中市政府在年中風光邀請向來支持倡導同志權益的國際巨星女神卡卡,並頒贈市鑰給女神卡卡。若女神卡卡得知台中市政府對於同志居住權的保障採取推諉卸責的態度,恐怕女神卡卡公開批評台中市政府甚至退回市鑰也並非不無可能。此案件恐怕將嚴重影響台灣的國際人權形象。
本人在此呼籲台灣政府與台中市政府:除憲法保障的平等權跟居住權,日前剛通過的《住宅法》更明確保障不同性傾向者的居住權利;其次,台灣已簽訂並國內法化兩國際公約,必須遵守兩公約及其相關之國際人權原則。台灣不論中央或地方政府都必須更積極介入處理同志居住權受侵害的案件,以保障不同性傾向與性別認同族群的居住權利。
巫緒樑 2011.12.15
國際同志協會亞洲區域理事(ILGA-Asia)
亞洲已開發國家多元情慾網絡台灣代表(DAN)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國際事務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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